7-11 icash紅利集點活動於2008/08/27開始

持icash卡於7-ELEVEN,單筆消費每滿10元就有1點icash紅利點數,集點賺7-11購物金

消費每滿80元再加送10點icash紅利點數(活動期間:2008/08/27~2008/12/31)

每20點 icash紅利點數可換1元icash抵用金

如何累積icash紅利點數:
持icash至7-11門市消費,單筆交易的「整張發票」的商品消費由icash支付時,以發票上實際支付的消費金額為準,每消費滿10元即累積一點icash紅利點數,金額未滿10元即不計算點數;未滿10元金額亦無法累積到下次消費時合併計算點數;7-ELEVEN門市並不定期提供各項商品加贈點數活動,活動內容以門市公告為主。

購買哪些商品可累積icash紅利點數:
除香菸以外,其餘有開立發票的商品皆可累積點數,代收、代售業務的消費則無法累積點數。

icash紅利點數使用期限:
當年度1/1到12/31所累積點數須於明年度12/31 24:00前至全國7-ELEVEN門市完成轉成「icash抵用金」後使用完畢,否則點數將自動失效,失效的點數恕不提供展延服務。

其他詳細內容請參考icash紅利集點活動網頁